更新日期:星期五 2019-09-06 9:35

2020 第8屆臺灣國際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 徵件簡章

一、宗旨: 「臺灣國際金壺獎」秉持:「陶冶生活涵養,提昇生活品質」之精神,以茶壺設計為競賽主題,為結合國際茶文化的蓬勃發展,及鼓勵國際陶藝創作者及陶瓷產業界,致力於茶壺藝術之設計、創作、技術及生產上之開拓及發展;特徵選各種茶文化形式、主題之具風格性及實用性茶壺。希望藉由設計競賽展的舉辦,促進陶藝茶壺的製作日新月異、精益求精;並經由陶藝創作與茶藝文化的交流,豐富國際陶藝與茶藝的視野,以提昇國際陶藝茶壺之品質及創作水準,來達到相互刺激、成長的目標。

二、辦理單位: 指導單位:行政院文化部、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:臺灣陶藝聯盟、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陶藝協會、臺灣陶藝學會、臺灣陶瓷學會、臺北陶藝學會、苗栗縣陶藝協會、苗栗縣柴燒陶藝創作協會、臺中市陶藝文化協會、南投縣陶藝學會、彰化縣陶藝學會、雲林縣陶藝協會、嘉義市交趾陶協會、嘉義市捏坯壺學會、台南陶藝協會、高雄陶藝文創學會、花蓮縣陶藝學會、金門縣陶藝學會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新經營學院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設計學院、國立嘉義大學人文藝術學院、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福祉產業學院、長榮大學創新育成中心、福州大學廈門工藝美術學院、漳州科技?院、國立聯合大學客家知識體系聯合研究室、經濟部中小企業處.苗栗縣戀戀茶陶整合發展計劃室、財團法人臺中縣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 承辦單位:當代陶藝館、台灣茶藝文化學會、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指定媒體:茶藝雜誌、凹凸廣告攝影

三、展覽地點: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(展覽室A) (43648)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TEL: (04)2627-4568 FAX:(04)2627-4543 官網:http://www.tcsac.gov.tw/ 四、展覽日期:2020年2月29日至4月19日 五、頒獎典禮:2020年2月29日(六)下午2時

六、國際交流茶會&茶陶論壇:

七、參賽資格:不限國籍,十八歲以上人士

八、計畫內容: 臺灣國際金壺獎陶藝設計競賽展,為鼓勵陶瓷產業界及陶藝個人工作室,擬以公開徵件的方式,徵選各式不同主題及類型的茶壺,作品內容須搭配各種茶文化形式使用之茶壺。另設計相關推廣活動配合競賽展出。 (一)設計原則 1. 內容:參賽者可依個人喜好及專業,以兼具茶文化之各式不同主題、型式之茶壺做為參賽物件。 2. 材質:作品媒材須以各式陶土或瓷土為主,其他材質為輔。 3. 燒成溫度:必須1100度以上。 4. 作品規格不限制。 (二)報名送件 1. 不需報名費用。 2. 每位參賽者得送1至2件作品參賽。 3. 每件作品需檢附「送件表」一份。(「送件表」之「作品價值」請以新台幣標示) 4. 收件日期:2019年10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止。 5. 作品隨報名表親自或委託送件至: 當代陶藝館 地址:(367)苗栗縣三義鄉水美188號 電話:037-875-866 傳真:037-873-097 E-mail:paul.you@msa.hinet.net 6. 作品於包裝外箱上請註明參賽名稱及姓名,並貼上3×5吋以上之作品彩色圖片;若包裝方式特殊或為複合組裝作品,請附開箱及組裝說明;作品請妥善包裝,並考慮包裝及運送便利性。 (三)評選方式 1. 評審日期:2019年12月底前。 2. 評審重點: (1) 作品原創性。 (2) 具有獨特創作風格者。 (3) 具實用性。 3. 評審方式採責任評審制。4. 責任評審依評審制度辦法及配套措施,由主辦單位敦聘國際專精於各式茶具及茶藝之人士擔任。 (四) 獎勵方式 1. 國際金壺獎金獎一名:獲頒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獎狀乙紙。 2. 國際金壺獎銀獎二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五萬元,獎狀乙紙。 3. 國際金壺獎銅獎四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二萬五千元,獎狀乙紙。 4. 國際金壺獎佳作十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一萬元,獎狀乙紙。

5. 國際金壺獎評審推薦獎十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一萬元,獎狀乙紙。

6. 國際金壺獎茶藝推薦獎十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一萬元,獎狀乙紙。

7. 國際金壺獎典藏推薦獎十名:各獲頒獎金新台幣一萬元,獎狀乙紙。

8. 國際金壺獎入選作品若干名:各獲頒入選證書乙紙。

9. 國際金壺獎最受歡迎獎一名: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紙。

10. 國際金壺獎最有價值獎一名:展覽結束後獲頒獎狀乙紙。 ※ 金獎、銀獎、銅獎、佳作、評審推薦獎:由國際陶藝人士推薦擔任金壺獎責任評審,獎項依責任評審制度辦法產生。 ※ 茶藝推薦獎:金壺獎各獎項選出後,由茶藝界人士推薦擔任茶藝責任評審,依茶藝觀點遴選出十名茶藝推薦獎。 ※ 典藏推薦獎:金壺獎各獎項,以及茶藝推薦獎選出後,由47位贊助收藏家推薦擔任典藏責任評審,依收藏家觀點遴選出十名典藏推薦獎,未來將捐贈給臺灣壺美術館。 ※ 最受歡迎獎、最有價值獎:凡入選作品,在展覽期間將由參觀民眾自由票選"最受歡迎獎"、"最有價值獎";於展覽結束後,依實際得票數最多者,頒發"最受歡迎獎"、"最有價值獎"。(或於下一屆頒獎典禮中頒發)

九、權責 1. 參賽作品送件、退件時所生之包裝、運輸及保險費用,由參賽者自行負擔。 2. 所有參展作品,展出期間之保險費用由主辦單位負責支出(作品保險賠償金額最高新台幣一萬元整)。 3. 為配合展覽及教育推廣,凡入選作品,將由民眾優先典藏。標價以「送件表」之「作品價值」為準,並刊載於展覽作品集;展覽期間售出之作品,得捐助30%於主辦單位,做為籌辦競賽展經費) 4. 金壺獎得獎作品(金獎、銀獎、銅獎、佳作、評審推薦獎、茶藝推薦獎、典藏推薦獎)將歸各獎項贊助單位所有。 5. 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、影片有研究、展覽、攝影、出版以及宣傳等權利。

十、備註 1. 作品退件:展覽結束後二週內為退件時間,參展者請親自或由委託者至主辦單位「當代陶藝館」取件。逾期未取,主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。 2. 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之創作,不得抄襲他人作品或違反著作權法,若違反上述規定經證實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。 3. 參賽作品如未達評選標準,責任評審得就特定獎項議決從缺不予錄取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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