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星期二 2020-05-26 11:21

2021臺灣陶藝獎

 

2021臺灣陶藝獎公開徵件

壹、獎項宗旨: 新北市政府為鼓勵陶藝創作、提昇陶藝文化,以「見證典範、創建未來、豐富當下」之精神, 策劃「臺灣陶藝獎」,並設置「卓越獎」、「創作獎」、「實用獎」、「新銳獎」四大獎項,冀望以此為臺灣陶藝文化挹注活水、開拓新疆。

預定展覽日:2021年12月 (暫定)

貳、辦理單位:

一、 主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

二、 承辦單位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、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﹙以下簡稱本館﹚

參、獎項內容:

一、 卓越獎:表揚致力於陶藝文化,在陶藝創作之教育、推廣、研究、發明、創造、美學、藝術性等並為臺灣陶藝發展有卓越表現的創作者。

二、 創作獎:鼓勵陶藝專業成長及創新,並樹立優質典範,以提升陶藝推廣,體現臺灣陶藝創作優異者。

三、 實用獎:鼓勵實用性生活陶藝創作,展現創作源自於生活,具備新當代生活美學以及獨特的人文面貌者,如茶器、食器、花器、燈具、飾品…等。

四、 新銳獎:鼓勵青年從事陶藝創作與研究,透過藝術理念、表現技法、表現形式、陶瓷質感及跨媒材運用等創新計畫,展現新世代陶藝工作者的創意。

肆、參加資格:

一、 卓越獎:

(一)、 須具中華民國國籍,本獎項每人限得1次。

(二)、 表揚長年致力於陶藝文化,在陶藝發展、教育、推廣、研究、發明、創造、美學、藝術性等有特殊貢獻或影響力者。

(三)、 須辦理1次以上之國內外個展,並有出版品之經歷且具相關證明。

二、 創作獎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、在學證明或具有3年以上居留證之個人工作者。作品 須是2019年10月以後創作並以陶瓷媒材為主, 且未曾獲得國內外各項競賽入選以 上獎項之藝術創作。

三、 實用獎:凡具中華民國國籍、在學證明或具有3年以上居留證之個人工作者。作品 須是2019年10月以後創作並以陶瓷媒材為主, 且未曾獲得國內外各項競賽入選以 上獎項之實用陶創作。

四、 新銳獎:本獎項每人限得1次,40歲以下,具有中華民國國籍、在學證明或具有3年以上居留證之陶藝工作者,須辦理1次以上之個展且出示相關證明。

伍、獎勵內容:

一、卓越獎:獲頒本獎項者,獎金新臺幣30萬元正,獎狀1份、獎座1座,並辦理個人展覽,以表彰其創作成就。

二、創作獎:首獎:1名,獎金新臺幣25萬元正,證書1份、獎座1座;特優:3名,獎金新臺幣5萬元正,證書1份;評審特別獎:4名,證書1份;入選:若干名,證書1份。

三、實用獎:首獎:1名,獎金新臺幣10萬元正,證書1份、獎座1座;特優:3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正,證書1份;評審特別獎:4名,證書1份;入選:若干名,證書1份。

四、新銳獎:首獎:2名,獎金新臺幣10萬元正,證書1份、獎座1座。

相關檔案: 2021臺灣陶藝獎徵件簡章

相關檔案: 卓越獎報名表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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